科学技术处部门职责

时间: 2021-04-28 作者:科学技术处 点击:

科学技术处部门职责:

1. 编制、实施科研工作发展规划以及科研工作计划;指导系部开展科研工作。

2. 制订和完善科研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
3. 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及交流工作。

4. 学院科研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5. 组织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、评审、验收、经费使用等管理工作。

6. 负责科研成果的登记、审查、组织鉴定和上报、奖励等工作。

7. 承担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、科技转让、技术服务、科技信息技术咨询等社会服务工作。

8. 承担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。

9. 负责学院科研平台、科研团队的建设,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。
10. 负责各类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、统计与上报工作。
11. 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


编辑:科学技术处
审核人:
最终审核人:
编辑
版权所有: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科学技术处
黑ICP备05001157号 | 黑公网安备23011102000036号 | 哈公网安备23010002004350号